问题 | 全勤奖制度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1、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全勤奖。 (⑴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⑵市场部属自行考勤,不计发全勤奖。) 2、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不计时),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3、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4、不服从安排怠工、息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 全勤奖不得限制正常休假天数。 单位员工请病假,劳动法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的,病假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请病假是存在着具体的法律规定的,当然了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也是可以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来制定请假规则的,但是具体的医疗期限还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并且病假期间的工资也是按照平时工资的比例进行发放的。 一、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没签合同被辞退的赔偿为支付双倍工资,按照劳动年限支付补偿金等。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享受劳动报酬等八项权利。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投诉、调解、劳动仲裁、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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