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评估报告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由政府机构才能够合法。评估报告可由各种机构或个人出具,但需满足相关法律要求和必要的专业资质。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对不动产的评估机构应当依法设立,持有从业资格证书。” 2.《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估价工作应当由取得国家土地估价从业资格证书的机构和人员进行。” 3.《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注册,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方可开展房地产估价活动。” 综上所述,评估报告不一定需要由政府机构出具,但需要出具机构或个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从业资格,以确保其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