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斑马线上撞人,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归责方式为无过错归责原则,有机动车负全责,但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减轻、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1)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2)行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3)机动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