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性肠炎病情证明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急性肠炎病情证明书怎么写 一般情况是,门诊出具的是疾病证明书,出院出具的是出院证明书是指病情(什么病,治疗方案)。这些可以找帮你看病的医生开给你。 二、疾病证明书注意事项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医院注册的医师,才有权开具疾病证明书。 医师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获得一定科学依据方可出具疾病证明书,不得单纯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医学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用疾病证明书;不得伪造疾病证明书;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疾病证明书。 对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不可出具诊断证明,更不能出具双重诊断证明,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结论。 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经过会诊后,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科主任签字,方可盖章。 先休后补的诊断证明不予盖章;凡有疑问的诊断证明要核实,查对患者。 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本人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病假证明时间,应根据疾病性质决定,急诊不超过3天,一般应控制在一周以内,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 疾病证明书的领取与管理 三、疾病证明书开具和保管有何要求 凡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医院注册的临床医师,可在医务科登记领榷疾病证明书》;换取时持存根对换,遗失者应登报宣布作废(登报费用自理),否则不得再领。 已领取的疾病证明书,应由领取人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严禁出具虚假证明、人情证明,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该内容由 杨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