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州养老金上调标准 |
释义 | 贵州养老金上调标准:按照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1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98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 据介绍,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三级财政按7:1:2比例分担。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原已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一、基本养老金上涨后,贵州的农民能领多少养老金呢? 这里我们把农民分为两类,一是已经退休的,二是还未退休的即将退休的。已经退休得很简单,就是在原本领取到的养老金的数额上加上15元,比如2021年养老金为110元,那么现在就可以领到110+15=125元。还有一部分老人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就达到60岁的,也就是2014年前就已经年满60岁,那么这部分老人领取的养老金每月个人账户部分,只有基本养老金,去年是98元每月,今年开始,统一上涨到113元每月了,一年可领1356元,是非常不错的。 对于还未退休的人来说就更幸运了,刚好赶上养老金上涨,以后刚退休就能领到不错的养老金。比如1962年出生,2022年60岁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15年,缴费档次300元每年,政府补贴30元,忽略利息,个人账户余额为495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4950÷139=36元,那么60岁后每月可领113+36=149元。 调整方式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单独调整和倾斜调整。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1、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2.6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1%增加。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单独调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倾斜调整。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满70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7元;满80周岁,不足9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8元;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9元。计算上述增加金额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月增加养老金510元。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13元(含中央和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即在原每人每月98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三级财政按7:1:2比列分担。 二、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原已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三、各地要尽快完成经费测算和预算安排,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待遇调整补发兑现到位。 四、各地经办机构要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及时清理待遇终止人员账户信息,完善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作,杜绝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做到“不漏不重”准确无误发放,确保基金安全。 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各地要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待遇调整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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