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申办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证件: (一)商品房销售申请报告。 (二)填写《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三)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四)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配核定用地图。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首层及标准层平面图。 (八)供热配套证明。 (九)燃气证明。 (十)市物价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批复。 (十一)属于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体工程投资额20%以上的证明文件。 (十二)商品房申请销售明细表。 办事程序 (一)提交要件。 (二)审核。 (三)查勘项目现场。 (四)审批。 (五)发证。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受理申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市场管理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有何区别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最明显的区别主要有两个: 适用对象不同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期房,因为该证件是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项目未建成时便可销售的标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现房,因为该证件是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项目竣工后便可销售的标志。 办理条件不同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不同,虽然它们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但若要取得预售许可证,则要求开发企业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需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经确定施工具体计划和竣工时间,建立了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 若要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则要求该房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且验收合格,此外,该房产的供水、供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也必须已具备使用条件或者已经确定交付日期。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 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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