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享受公费医疗 |
释义 | 根据《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规定,公费医疗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学生等,具体如下: 1、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2、各级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4、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县或城区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5、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6、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和残废军人教养院、荣军院的革命残废军人。 7、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8、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9、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以及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10、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11、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12、中央和国务院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其他人员。公费医疗与医保显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适用的主体也是不一样的,公费医疗是面向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享受国家工作人员待遇的群体实行的,而医保则是面对所有人民群众实行的,另外,涉及到报销时的标准和方式也根据适用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专署以下除外),均须组织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其任务如下: (一)关于各该级享受公费医疗预防待遇人员数额、等级的核定; (二)关于各该级公费医疗各项预算决算的提出和审查; (三)督导各该级各项公费医疗预防费用的统筹统支和管理运用; (四)督导、组织各该级公私医疗预防机构开展公费医疗预防工作; (五)关于各该级医疗预防机构之扩充、设置计划之审议; (六)其他有关各该级公费医疗实施各项原则之决定与问题的解决。 《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 第四条 各级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人事、劳动、财政、教育、建筑等部门各指派负责人员一人组织之;以卫生部门的代表为主任委员,人事及财政部门的代表为副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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