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 |
释义 | 一、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1、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财务顾问;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国内贸易。 2、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本管理业务;与资本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本管理业务。 3、主要包括资本收购、管理和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资产的服务,追加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条件如果做融资和项目投资可以成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同,注册资产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以上。如果是一人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一次性到位;如果是2个或2个以上股东注册资本可以先入资200万,其余的2年之内入齐即可。 三、资产管理公司的分类资产管理公司一类是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另一类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第一类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它们属于第一种类型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第二类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法律依据: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10条的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范围内,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时,可以从事下列活动: (一)追偿债务; (二)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三)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四)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五)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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