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民政局办理离婚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 5、照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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