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劳动仲裁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起诉。劳动者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收到终局裁决书后30日内可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对劳动仲裁不服起诉可增加诉讼请求,但需与原仲裁阶段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如有独立劳动争议,需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不服多长时间可以起诉 1、劳动者: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 终局裁决: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非终局裁决: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劳动仲裁不服起诉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 1、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提起诉讼,如果变更、增加请求,应当就变更、增加的请求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是与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时,如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中有关工资克扣的裁决不服,其可向法院就此提起诉讼,并还可增加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诉求,由于克扣工资和支付经济赔偿金具有不可分性,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无需再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先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裁决,未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不服裁决结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只能就劳动仲裁的诉求提起诉讼。如果变更、增加请求,应当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如变更、增加的请求与原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无需再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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