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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护理假津贴是多少
释义
    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期津贴。支付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第二十七条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一)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一、北京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是多少天
    北京生育津贴产假天数158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晚婚晚育标准是怎么样的
    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
    2、晚育的给男方陪产假7天;
    3、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4、婚假、陪产假、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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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