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被保人有多次就诊食道病史,是否需要额外购买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有多次就诊食道病史的被保人提高保费或不予承保。但法律没有规定被保人需要额外购买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不得歧视性别、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因素。 2.《保险法》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对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要求进行审核,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保险费率。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环境和服务。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保险公司不得以已知的事实以外的理由拒绝承保。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保险费率,并不得歧视因素,不得以被保人的病史拒绝承保。被保人有多次就诊食道病史,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是否需要额外购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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