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常起争吵的会不会算家庭暴力 |
释义 | 夫妻之间偶尔争吵、打闹,没有造成身体损害的,一般不算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一、带刀威胁女方想起一点小事情算家暴吗 带刀威胁女方如果属于经常性的恐吓的,算家暴。家暴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实施的身体侵害与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五条规定,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二、孩子能告家长家暴吗 孩子可以告家长家暴,孩子被家暴的可以由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根据相关法律代孩子对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的行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三、打了一个耳光算家暴吗 打了一个耳光是否算家暴,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若扇耳光行为符合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构成家庭暴力; 2、不符合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则不构成家庭暴力。 一、家暴报警的处理如下: 1、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会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家暴的认定情形如下: 1、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等方式实施殴打家庭成员的行为; 2、捆绑家庭成员致使其不能自由行动; 3、用开水烫、火烧、刀割、冻饿、性侵等手段残害家庭成员; 4、罚跪、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医治; 5、限制人身自由:控制、跟踪、禁止出门、禁止与异性交往。 总而言之,打了一个耳光也是算家暴的,如果是经常性行为,要留有证据,遇到家暴需要及时报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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