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国人可以通过下列领养程序在中国领养孩子: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法定文件。 一、涉外婚姻结婚证样本 结婚证上的内容和中国的应该是一样。有国籍、双方的身份证件号。涉外婚姻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二、国外的结婚证中国承认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国外结婚登记国内是认可的,在国内不需要重新登记,但是如果是想要在中国境内使用外国结婚证,那么就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是国外结婚登记,在国内办理离婚,则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我国国内法院是不能直接认定的。 三、收养亲姐姐孩子的手续 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前款规定的收款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