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核。4、记载于登记簿。5、收费。6、发证。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当事人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