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可以用别人的卡提取吗 |
释义 | 不可以。公职金提取是不可以使用他人的银行卡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看,公职金指的是职工就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自然地,用户在提取的时候肯定是使用员工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去提取的。具体能提取多少额度的公职金,还是要以用人单位缴纳的额度为准。 一般来说,公积金提取在3个工作日内就会到账,到时用户可以在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当然各地在审核公积金的时间,会有差异,一般情况下,只要审核通过都会很快到账。如果公积金在办理了提取手续之后迟迟没有到账,可以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的原因。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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