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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5年到期了怎么办
释义
    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一、为什么土地使用证年限有35年?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使用权人与国土部门只约定了35年的使用期限,也就是说使用权人只缴纳了35年的土地出让金,这种情况那土地使用权当然只有35年呢。
    2、第二种情况就是这个地是从别人手上转让过来的,而且之前的使用权人已使用一定期限,剩下30年的使用权。所以重新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只会认定35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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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6: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