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婚期间共同购房分手后产权的分割: 1、试婚期间双方对该套房子的分割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 2、试婚期间对该套房子的分割未做约定的,按照双方的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该套房屋的产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