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可以离婚要怎样去起诉离婚 |
释义 | 想要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一)想要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法院会在七日之内绝对是否立案,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然后被告要进行答辩。 (三)接下来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纳诉讼费。 (四)法院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如果调解成功则不再开庭审理。 (五)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一、孩子一岁十个月离婚会判给谁 孩子一岁十个月离婚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起诉离婚的流程有: 1、提出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二、想离婚,找不到人如何解决 想离婚对方找不到人的,想离婚的这一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 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后法院会对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法院会安排开通审理。 经过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对方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其配偶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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