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登报登报45天内,注销税务、银行、债务债权等。 公司注销基本程序: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银行帐户(有漏交税的需补税)。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查档费用大约80元左右)。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