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的人认为将盗窃毒品的行为定成盗窃罪即遂,等于承认毒品是流通物可以出售,有背于我国的规定,有的人认为盗窃的成立与否,需要视构成要件是否符合,符合构成要件就成立盗窃罪。就笔者个人看来,盗窃毒品构成何罪,需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盗窃者明知是毒品而盗窃的,应当定为盗窃罪,所盗毒品数量不计犯罪数额,只是作为量刑的情节;第二种情况是盗窃者以窃取财物为目的而盗得毒品的,因为毒品是禁止流通物而不是公私财物,所以属于对象不能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