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票没有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可以吗 |
释义 | 普票没有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可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增值税普票关于地址、电话、开户行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根据《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增值税一般发票的相关规定: 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列号、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名号分为两张联名和五张联名,基本联名号为二张。第二份是发票副本,买方将其作为记账凭证。另外,为了满足一些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接头之后又增加了三个附加接头,即五个附加接头,供企业选择使用。 2、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发票联)用防伪纸打印。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数字字体为专用字体。每个链接的颜色依次为蓝色、橙色、绿蓝色、黄绿色和紫红色。 3、所有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含试开)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一般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一般纳税人购进尚未使用的旧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期交回或者退还;经税务机关批准,为避免存货发票的浪费,普通纳税人可延期实行“一机多票”制,但最迟不得迟于2005年底。 4、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 5、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一机多票”制度试点工作,切实做好新老普通发票的衔接工作。把握形势,整体布局,合理安排。确保“一机多票”系统的顺利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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