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取得了 驾驶证 之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需要做驾驶证审验的手续,在做审验手续的时候,是需要本人提供身体证明文件的,那么具体步骤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 法律知识 , 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一、 扬州 机动车驾驶人审验办理是什么步骤 1、提交身体证明 2、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学习 3、办理驾驶证审验 二、扬州机动车驾驶人审验办理是什么步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七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扬州地区如果要办理机动车驾驶的审验工作,需要到当地的车管所提交本人身体条件证明,而且还需要参与交通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才可以领取到,如果您还有相关的 法律咨询 可以致电 在线律师 解答。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