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四要素? |
释义 |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四要素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信誉。 一、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应怎么量刑 行为人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被害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构成?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规定的是损害商业信誉罪。此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具体构成要件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具体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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