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排除妨碍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吗 |
释义 | 排除妨害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时一种行为请求权,请求相对人作为或不作为。排除妨害请求权系因妨害行为而引起,与妨碍和损害相比,妨害行为是一种持续侵犯他人享有之物权但又未必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请求人为物权人; 2、妨害人以无权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物权行使; 3、妨害具有不法性或者超越了正常的容忍程度; 4、提出请求时,妨害仍在持续中; 5、被请求人系对妨害的除去具有支配力的人。 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效力排除妨害请求权有如下两方面的效力: 1、除去妨害,当权利人行使该权利时,被请求人须采取措施排除妨害。 2、排除妨害费用的承担:在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费用,对于这些费用的承担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被请求人具有过错的,应独自承担排除妨害的费用; (2)被请求人对妨害无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排除妨害的费用。 综上所述,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包括施加无权施加的设施,影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物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是指对于某种尚未发生但确有发生可能性的危险,物权人也可以请求有关的当事人采取预防措施加以防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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