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50块钱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遇到50元欠钱不还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若是实在不还的可以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可以向法院申请向其发出支付令,要求欠款人偿还债款;欠款人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需要提交借条或欠条等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明,没有借条或欠条的话,仅仅是银行交易流水是不足以证明的,还需要其他证据或者证人证言补强。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可以就法院判决书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银行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朋友借钱不还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1)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2)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2、寻求律师帮助,发律师函催收债权: 律师会根据借款形成的过程、债权手中的证据,以及相关对应的法律,得出追逃债权的方案。根据情况会向借款人发出律师函催收债权; 3、进行诉前保全,促使对方积极回应: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法律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债权人完全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作出民事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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