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规定外地户籍在无锡家庭购房限购一套住房。 在无锡市 (包括无锡市区和江阴、宜兴二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 (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被无锡市企业合法录 (聘)用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在本市自购人均建筑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具有中专或技校毕业学历、被我市企业合法录 (聘)用并参加无锡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3年,在本市自购人均建筑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