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能力抚养孩子该怎样办 |
释义 | 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法律规定,对当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此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权人。 一、孙子有赡养爷爷的法定义务吗 有。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丧偶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 按实际情况,如果父亲去世,孩子抚养权就归母亲了。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义务,所以丧偶后的儿女抚养权应当归在世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但如果该一方没有抚养能力的,则可以由有抚养能力的血亲来进行抚养,如果都存在问题的,则只能由当地的居委会或者司法机关指定人员承担抚养权了。 三、父母有照顾孙子孙女的义务吗 看孙子孙女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抚养能力,孙子孙女父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没有抚养义务,孙子孙女父母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就有抚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故父母在儿子儿媳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就有抚养孙子孙女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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