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方面人员进乡镇班子是公务员吗? |
释义 | 不是公务员。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县(区)、有关开发区直属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指行政村、农村社区和街道所辖村在任的党组织书记,不包括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指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五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有很显著的优势,选入乡镇领导班子之后可以脱离基层,远离繁琐复杂的基层工作,同时也是一次二次升迁的机会,且考试的内容贴合实际工作和热点话题,所选拔的“五类人员”因为贴近基层,应对考试的时候更有优势。总体而言,举办此类考试是响应国家树立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的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 五方面人员是指哪几方面? 1.第一类是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这里各地的规定也有区别,有的包含县直部门派遣驻乡镇和街道的在岗事业编人员,有的地方不包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第二类是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这一类人员主要是指行政村、农村社区(民政部门登记为村的)和街道所辖村内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在任党组织书记,不包含城市社区的党组书记。 3.第三类是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这一类人员一般从到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调生中选拔。 4.第四类人员就是第一书记。这类人员主要指的是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后进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这里的第一书记包括现任的、曾任的。 5.第五类人员是驻村工作队员。这一类人员主要指的是脱贫攻坚的工作队员。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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