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枪库设置标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武器库(室)设置要求: 1、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设立武器库(室),专门存放储备和在用的武器。市(地)级公安机关的武器库(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县级公安机关的武器库(室)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公安机关一线实战单位应当设置专用枪、弹保险柜。 2、武器库(室)要避免临街设立,库(室)必须安装防盗门、铁栅窗。防盗门要符合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铁栅窗钢筋直径不少于12毫米,栅杆间距不得超过10厘米。 3、武器库(室)的库门必须安装两把符合GA/ T73-94标准并有部级《型式检验报告》和《生产登记批准书》的机械防盗锁。钥匙分别由两人掌管(每人只能掌管其中一把锁的钥匙),其中一人为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打开库门必须两人同时到场。 4、武器库(室)要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和监控系统、防爆灯具。报警装置和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具有《生产登记批准书》。武器库(室)宜采用两种以上且能够交叉覆盖的入侵探测技术,库(室)的墙壁应安装震动探测器;摄像机应安装在库(室)内;系统应采用双路供电或备用电源,以保证停电情况下前端报警畅通,能实现前端报警与灯光的联动,并与“110”联网。 5、武器库(室)要24小时设专人值守,既要保证武器库(室)安全,又要方便执行任务时及时领用枪支。 6、武器库(室)内应当保持清洁、干燥,并做好防潮、防热工作,库(室)内温度最高不得超过30度,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0%;高温、潮湿地区的库(室)应安装降温和除湿设备。 7、武器库(室)应当做好防火、防虫等工作。库(室)安全防范区域内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库(室)。 8、武器库(室)应当达到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无差错事故的要求。枪支、弹药要放置有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安全。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必须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应当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应当分开存放。对交由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建立严格的枪支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使用完毕,及时收回。 配备、配置给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发生其他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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