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履约担保是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要求承包人向其提供的担保,例如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就是履约担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