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最长多久 |
释义 |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具体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贪污、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 3、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或者各专门法院负责。期限是二到三个月。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七个月。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后,侦查的期限为二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有关单位批准决定,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个月。因此,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期限最长为七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特殊侦查羁押期限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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