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眼角打破属于什么伤 |
释义 | 眼角打破属于什么伤具体需要依据公安机关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出具的法医鉴定结论而定。人体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鉴定人。轻伤鉴定的步骤: 1、及时报案。根据案件管辖范围到公、检、法等相应的部门报案,确定进行法医鉴定时的委托单位。 2、及时到医院诊治。报案后或病情较急时,应及时就近到医院诊断伤情,采取必要的治疗抢救措施。妥善保存医生诊治过程中书写的病历、辅助检查结果,如x光、ct的报告。 3、及时进行法医鉴定。及早与法医鉴定机关或部门取得联系,如公、检、法三机关及受其委托的法医门诊、司法医院等。 一、医院怎么做伤残鉴定 医院不可以做伤残鉴定。需要去司法鉴定机关进行伤残程度鉴定。而受到伤害,在医院治疗终结后,有向司法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的权利,也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伤残程度鉴定。鉴定时机(即治疗终结后)一般可在受伤后3个月进行,损伤严重者可根据伤情延长时间。 评残时应携带经治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可复印件),和辅助医学检查材料(如X光片、CT片、核磁片、化验单等)及身份证明。脑外伤后果严重者应有住院客观病历(复印件)。 到了相应机构鉴定时,应将《委托书》、病情材料等交给法医。法医根据工作需要需对伤者进行医学检查,伤者要配合各项检查。无理由不配合者,将影响鉴定进行。 二、伤情司法鉴定程序 (一)鉴定的委托 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 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二)鉴定的受理 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 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因当事人材料不全、拒绝提供鉴定所需完整病历资料或进一步检查的,法医有权拒绝受理。 办案单位没有开具委托书并提供鉴定所需完整材料的,法医不能正式受理,且不能出具正式鉴定文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