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内容包括 |
释义 | 一、突发事件应对法内容包括 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二、突发事件应对法于哪一年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共七章70条。 三、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化解事 件,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坚持统一领导、协同作战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由企业应急工作小组统一 领导、指挥和调配,明确责任,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应急工作的处置方 法和措施。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企业的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 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 时应对。 4、坚持各尽其责、分级控制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组织 相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和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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