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乡村教师的补贴主要有三种: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特困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各地情况复杂,差异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根据“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执行。根据这一原则,地方是负责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主体,自主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具体标准和资金来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分析 乡村教师的补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特困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各地情况复杂,差异性较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而是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实施。根据这一原则,地方负责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自主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等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统筹,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开展网络远程教育,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采取公费师范教育等方式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对长期在乡村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待,保障和改善乡村教师待遇,提高乡村教师学历水平、整体素质和乡村教育现代化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对在乡村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法律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乡村文化骨干力量。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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