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回南宁高风险区地区来返南宁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南宁最新防控政策如下: 1、是区外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予返桂来桂; 2、是区外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在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返桂来桂,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3、是区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人员春运期间返桂来桂的,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4、是低风险地区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返桂来桂或区内市际通行的,以及从区外返回广西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