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理由
释义
法律主观:
业主委员会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于业主们具有法律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随便看
老板拖欠工资可以找哪个部门
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找什么部门
老板拖欠工资要找哪个部门呢
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找哪个部门?
老板拖欠工资该找哪个部门
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找那个部门
老板欠工资找什么部门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找什么部门?
工伤出院后换药的费用怎么办?
工伤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医保报销外伤需要哪些证明
受伤怎么才能报医疗费
意外受伤住院医保报销需要哪些手续
老公出轨离婚应当怎么判
男方出轨离婚法律会怎么判
如果丈夫出轨离婚怎么判
老公出轨能起诉离婚吗
丈夫出轨离婚后怎样判
老公出轨还要和我离婚怎么办
出轨了老公要和我离婚该怎么办呀
老公出轨说要离婚,怎么办
著作权中的侵权情形主要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什么
劳役婚
劳役监禁
劳资
劳资冲突
劳资法庭
劳资关系
劳资关系法
劳资纠纷
劳资审裁处
劳资双方
劳资谈判权
劳资协议
劳资争议法庭
劳资仲裁
劳作处分
牢房
牢狱
老年性精神障碍
老人政治
老弱病残罪犯
老三会
老衰死
老幼不拷讯
老资格
姥姥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15 16: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