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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官司的最后结果
释义
    这是没有一个确定的结果,因为要看原告与被告双方对案件的证据准备,如果准备不充足的一方就有可能输官司。
    如果是原告:
    (一)确定起诉法院
    对于继承案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明确被告和诉讼请求
    1、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2、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由于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告少了法院也不能依照职权主动干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告多比告少好,但多与少又是相对的,必须根据案件作具体分析,还要考虑告多与诉讼费用的多少之间的关系问题。
    3、明确起诉条件根据我国规定,当事人应该符合也下几个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
    如果是被告:
    (一)不能之不置理。
    现实中,有的被告感到原告是无理告诉,或知道无理就不进行答辩了。不答辩虽然可以,是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但同时也就意味着自己失去了一次辩解的机会,也失去了使法官全面了解案情的机会。这样,将直接影响自己的诉讼效果。
    (二)要正确对待。
    先要看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有无管辖权异议的问题,进而对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答辩。
    (三)写好答辩状。
    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驳斥对方,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的诉讼文书。答辩状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原告的起诉中的诉讼主体是否合格、列举事实是否真实,主张有无证据,请求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力求做到针对性强、逻辑严密、条理清楚,证据充分、论述有力。
    一、分遗产跟户口有关系么
    遗产的继承主要看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户口本是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外嫁女只要和被继承人存在父女的法律关系,就有继承权,所以分家产和户口本的关系是不大的。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
    (一)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二)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四)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二、遗产公证有时效吗
    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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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6: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