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1学年越城区预计新交付启用5所义务教育段学校(4所小学、1所中学)。我们按照就近入学、相对稳定、适度疏解、有机整合的基本原则,总体依据区域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测算生源数量、交通状况、道路或河流界限等因素,拟定了5所新校(校区)的学区划分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