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婚前财产离婚处理如下: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以书面形式约定的,双方无争议,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夫妻分居两地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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