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父母死亡后,他的祖父母可以担任其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人的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居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和朋友,都有可能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