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
释义 |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 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 医疗费用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层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注意事项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用人单位在职工(或其配偶)孕期和产假(护理假)期间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全部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享受基础产假天数98天,符合辽宁省计生的加60天,难产、剖宫产的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男职工符合辽宁省计生的享受15天。 生育津贴是以手术时所在单位上自然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津贴=待遇基数÷30×休假天数。 2020年年1月1日起,生育医疗费直接持卡结算后2个月内,津贴待遇将直接拨入参保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不再需要单独办理。 大连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时候所在的单位有按照法定履行缴费义务,并且缴纳时间已经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符合 相关 计划生育方案 的职工。 报销的流程为:经大连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审核确认之后,生育职工可以在次月1日至25日到大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领卡,领取银行卡之后,生育职工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以及“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 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法规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相关计划生育 方案 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报销材料 女职工生育费报销材料 1、女方医疗保险编号 2、女职工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A4正反面) 3、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4、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5、生育证及其复印件 6、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可以不办,但是产假工资就少60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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