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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年前写的赠予书还能要回来吗
释义
    一、2年前写的赠予书还能要回来吗
    赠与别人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从法律角度讲,恋爱关系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赠与可以认为是附条件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常见的例如,为建立男女朋友关系所为的赠与。实践中,一般消费品,寻常礼物通常认为是寻求对方好感的一般赠与,比如题主提到的“鞋子”。但如果是戒指首饰等贵重物品,大笔现金,不动产等高价值的赠与,法官会审慎的审查赠与时的目的,是否是为了结婚而赠与。如果认定,那么构成附条件赠与,可以返还。如果赠与性质难以认定,法院裁判一般会尊重习俗习惯,在符合习俗给予的情况之下,再按照法理学的公序良俗原则处理该类案件。这样处理起来当事人容易接受,避免矛盾激化。
    二、赠与人的撤销权,如果我2年前赠与,刚知道赠与可以撤销,可以追回吗?
    法定撤销权
    根据对赠与的规定,赠与人和赠与人的近亲属有撤销权。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行使法定撤销权的后果是,不仅尚未履行的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而且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也失效,在赠与物的物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受赠人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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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3: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