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离婚后变更小孩姓名流程是什么2023 |
释义 | 成都市离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流程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和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如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第二种情况是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 法律分析 成都市离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流程如下: 1. 如果未满18周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将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变更。其中,如果未成年子女正在上学,则需要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2. 申请人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如果适用)。 3. 派出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请符合规定,将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4. 完成变更后,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将更新为新的姓名,并由公安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5. 如果需要进一步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申请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再次申请。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姓名可以变更,并且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离婚双方需要准备好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2. 向法院申请:双方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缴纳费用:离婚费用按照当地法院规定执行; 4. 法院审批: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批,如果符合规定,法院会出具判决书,并通知双方; 5. 完成姓名变更:判决生效后,双方需要按照法院指定的姓名内容,到相关部门办理子女姓名变更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姓名可能会对子女的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操作前应充分考虑利弊。另外,不同地区和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存在一定的细节差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结语 成都市离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流程包括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和审核办理等步骤。同时,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时,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情况,公安机关应根据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19-03-02)\t第一条\t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制定本办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19-03-02)\t第十四条\t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照国务院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19-03-02)\t第九条\t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