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二条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二)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三)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四)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五)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 (六)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