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要交多久才能用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要连续购买满半年,再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的条件主要是: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新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对于每个在正规单位上班的职工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待遇部分,因为长期的购买只是为了能够在成家的时候有条件买房子用来居住,但是开始缴纳费用后就不能暂停而且需要长达半年以上才可以使用,而使用的具体详情还要根据时间的长短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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