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航空公司退票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 2.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 3.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 4.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5.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6.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7.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8.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9.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 10.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11.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12.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二十一条 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 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 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第二十二条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二)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三)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四)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五)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 (六)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第二十三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第二十四条 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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