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公租房低保户能申请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低保户可以申请,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即可。 法律依据: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四)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五)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符合上述配租条件的低保无房、低收入无房、低保、低收入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 (二)户籍为通过购买住房方式迁入本市的; (三)在本市已经领取征收拆迁安置补偿金5年以内的; (四)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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