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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机构必须将什么悬挂于明显处所
释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2020年8月1日起,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一、医疗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
    申请审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报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3、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7、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表格);
    8、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表格);
    9、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各种负责人名录(表格);
    10、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11、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体验表;
    12、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
    13、医疗机构常用医疗器械目录;
    1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三、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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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