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例:乙公司将拥有的一项商标权出售,取得收入1000000元,应交的营业税50000元。该商标权的摊余价值为800000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20000元。乙公司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0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800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50000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170000。 |